在汽車行業,輕量化和以塑代鋼早已成為一種新的發展思路。對汽車行業而言,用塑料代替金屬,無疑可以大大降低材料成本,并且塑料更容易加工成型,更容易著色,后續處理環節也少等。這些都使得汽車的塑料化成為一種趨勢。目前汽車配件包括飾件等,主要用的塑料如工程塑料PA,PC,PP(改性),ABS,熱塑性彈性體TPE,TPV等等。
雖然塑料有上述優點,但各種塑料,由于是采用化學聚合的,可能會存在一些有機小分子揮發物和重金屬什么的物質。而這些物質的釋放(揮發)量如超過一定限值,則可能對車內空氣質量有潛在的不良影響。
VOC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縮寫。普通意義上的VOC就是指揮發性有機物;但是環保意義上的定義是指活潑的一類揮發性有機物,即會產生危害的那一類揮發性有機物。
目前,關于汽車行業VOC的限值,各國都頒布了相應的法規,我國近年來也根據VOC管理法規的不足,也相繼出臺了一次措施和法規,從而逐步與國際社會接軌。以下詳述之。
(一)、各國汽車VOC相關法規
歐盟
歐盟于2005年制定的《有關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定》(Reach法規)對汽車相關材料做了部分規定。
美國
美國環保局要求汽車制造廠所使用的材料必須申報,并必須經過環保部門審查以確保對環境和人體危害程度達到最低點后才能使用,另外,美國加州65提案中對VOC的限制為室內空氣總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0.5mg/m3。回復“汽車”查看更多
俄羅斯
俄羅斯也在1999年制定并實施了P51206-98號“車輛車內污染物評價標準及方法”的國家標準,對汽車室內空氣進行規范。
德國
德國環保署與德國汽車制造學會聯合制定的“德國汽車車內環境標準”相關規定,車內裝飾,坐套墊、膠粘劑等裝飾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必須低于德國汽車內環保標準、如甲醛含量不能超過0.08mg/m3。
日本
日本汽車工業協會制定了JASOM 902:2007《自動車部品-內裝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散發測定方法》,專門針對汽車零部件及裝飾品VOC測定方法。
中國
我國的VOC法規:2004年7月14日,國家環保總局在北京召開標準開題認證會,正式啟動國家環保標準《車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及測量方法》的制訂方法;2008年3月1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牽頭制定的《HJ/T 400-2007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的行業標準實施;2009年底,環境保護部公布了《車內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征求意見稿),該《要求》規定了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濃度要求,并確定了以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作為主要控制物質;2011年,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GB/T 27630-2011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國家標準,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指南》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濃度要求。
GB/T27630-2011是中國第一次就乘用車內空氣質量發布國家標準,填補了我國車內空氣質量長期無標準的空白,使我國市場上的乘用車車內空氣質量終于有法可依。標準主要適用于銷售的新生產汽車,使用中的車輛也可參照使用。
來源:儀器信息網
(二)、中國VOC法規的現狀與解決方案
1、汽車 VOC污染的主要來源
汽車 VOC 污染主要由汽車零部件和內飾材料中所含有害物質的釋放組成。汽車零部件和內飾材料中所含有害物質的釋放,主要包括汽車使用的織物、塑料和橡膠部件、油漆涂料、保溫材料、粘合劑、密封劑等材料中含有的有機溶劑、添加劑、助劑等揮發性成分。汽車內部 VOC 污染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汽車內部難聞異味主要來源于車內材料釋放的揮發性物質。
2、汽車 VOC污染的危害
汽車 VOC 的主要影響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以及汽車排放污染物進入車內的有害氣體污染物等。VOC 對人身健康的危害常見表現為:心臟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氣喘、皮膚等急性疾病;食欲不振、惡心等不適反應。總揮發性有機物會引起機體免疫功能失調,嚴重時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甲醛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可致癌物質,對神經系統、免疫系統、肝臟等均有毒害,而短時間內吸入大量苯會導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神經系統癥狀。
3、國內汽車 VOC檢測相關標準現狀
目前,我國出臺的有關汽車VOC 的直接標準只有兩個(見圖 1),即 HJ/T 400《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和 GB/T 27630《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
HJ/T400 規定了 M 類(載客)車輛和 N 類(載貨)車輛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的采樣和測定方法,但是該標準只適用于車輛靜止狀態、恒溫及恒濕條件下的車內空氣采樣,并未涉及車輛運行狀態下的車內污染物采樣,而且未對車內空氣污染物的指標與限值進行規定。
GB/T27630 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濃度要求,給出了汽車車內各 VOC 污染物的限值標準。該指南引導汽車企業開展車內 VOC 控制工作,但引起的爭議也暴露出我國在汽車揮發性有害物質管理方面仍面臨一系列問題,且指南只針對我國整車的 VOC 標準,汽車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無相關國家標準,沒有從源頭控制 VOC 的排放問題。圖 1 展示了我國汽車VOC 檢測相關標準發展歷程,表明我國的汽車 VOC檢測相關標準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4、我國汽車 VOC 檢測相關標準發展建議及措施
通過借鑒國外汽車行業VOC 檢測相關標準先進經驗,深入了解我國汽車行業 VOC 現狀,研究和完善我國汽車 VOC 檢測相關標準,提出建議及改進措施如下:
1)雖 然 我 國 先 后 出 臺 了 HJ/T 400-2007 和GB/T 27630-2011,但對于汽車車內 VOC 污染物,國家并未按這兩個標準對新出廠和銷售車輛的車內空氣污染實施控制,這給消費者的健康和人類環境帶來隱患。因此,我國應明確汽車產業鏈各方責任和監督管理措施,對汽車行業進行監管,健全汽車信息披露機制,讓消費者了解每臺新車的揮發水平,時機成熟時,有必要強制實施這兩個標準。
2)借鑒國外 VOC 檢測管理經驗,結合我國汽車揮發性有害物質現狀,規范我國汽車行業零部件和材料VOC 檢測方法,降低零部件、材料供應商的技術和成本壓力,基于全產業鏈引導零部件及材料企業開展統一的揮發性有害物質管理工作。
3)《指南》僅明確了車內VOC 要求,為有效控制汽車外飾產生的大量 VOC,保護大氣環境,有必要建立汽車揮發性有害物質防治管理體系,推進監督管理措施和提升 VOC 控制技術。
4)隨著國家關于車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及測量方法相關標準和檢測方法的逐漸頒布和執行,希望有關部門制訂對內飾件的原材料質量進行控制的環保標,從汽車產業鏈的源頭零部件和材料限制 VOC 排放值。
5)目前的汽車 VOC 檢測標準方法中取樣程序復雜,所用設備昂貴,測試成本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強對VOC 測試方法的研究和簡化(簡便快捷實時監測設備),降低產業鏈成本,使檢測手段更加快捷和準確,共同為我國的汽車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貢獻力量。